1、 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; 2、 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 3、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为申诉、控告、申请取保候审。 4、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,担任辩护人,参加诉讼。 5、 接受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、被告人委托,担任代理人、辩护人,参加诉讼。 6、 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 7、 接受用工单位或劳动者的聘请,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律咨询,代为解决各类劳动法律纠纷,参与劳动仲裁或诉讼。 8、 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、裁定提出申诉的申诉人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 9、 为各类民事、行政、仲裁、劳动仲裁案件的执行担任代理人,提出执行申请,参与庭询,但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。 10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。 11、接受当事人的聘请,参与各类经济谈判;草拟、审查、见证各类经济合同、协议和文书。 12、接受外国人、华侨、港澳台商人的委托,办理投资项目申请报批等有关手续;参与境内外经济合作项目的谈判;提供整个投资项目的系列法律服务。 13、为企业改制、并购、上市提供法律服务。 14、接受中外房地产公司及个人的委托,代理商品房的销售、购买、租赁、按揭贷款等“一条龙”法律服务。 15、代办二手楼交易过户、抵押贷款业务;代办房地产抵押消费贷款业务。 16、代办抵押涂销、房地产权证业务。 17、代办继承、赠与、代管等业务,代办公证,办理见证。 18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代办金融、保险、拍卖、租赁、抵押、产权转让、税务登记、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、企业破产清算等方面的民事法律事务。 19、解答法律咨询;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;出具法律意见书;提供资信调查。 20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;代办律师声明。 21、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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